公告显示,泰达环保与交通银行签署《保证合同》,主要内容如下:
担保范围:全部主合同项下主债权本金及利息、复利、罚息、违约金、损害赔偿金和实现债权的费用。实现债权的费用包括但不限于催收费用、诉讼费(或仲裁费)、保全费、公告费、执行费、律师费、差旅费及其它费用。
担保金额:1,000万元。
担保方式:连带责任保证。
担保期间:每一笔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(或者债权人垫付款项之日)起,计至全部主合同项下最后到期的主债务的债务履行期限届满日(或债权人垫付款项之日)后两年止。
本次担保为子公司互保,不占用公司股东大会已审批的2019年度担保额度,总额度仍为136.00亿元。本次担保后,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的余额为90.73亿元,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总额的226.15%。根据公司制度规定,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不对合并报表外的公司提供担保,总余额为0。公司无逾期债务对应的担保、涉及诉讼的担保及因被判决败诉而应承担担保责任的情况。